国务院批复大连成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区
中商农产品交易中心成为辽宁省重点实施单位
《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等1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》下发后,大连正式成为中国(大连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。2016年4月8日,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(大连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》文件正式下发。
辽宁省人民政府在实施方案中指出,中商农产品交易中心作为面向全国的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,应积极打造以跨境进口和大宗商品交易为主的产业集群。
交易中心运用先进的电子商务技术,以"电子商务+物流配送"为基本模式,通过将大宗农产品交易与产销区物流配送有机组合,对农、林、牧、副、渔和冷鲜商品及相关实物商品进行挂牌交易和竞买竞卖交易,形成集交易、结算、信息、融资、物流、仓储、中介服务等全程式服务于一体的大宗农产品电子交易市场,为广大会员提供一个全新的商品交易平台。
未来,交易中心将着力推进产业创新,应时而动,与时俱进,全面贯彻落实《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(大连)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》精神,充分认识建设综合试验区的重要意义,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,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进程安排,先行先试,大胆创新,加快形成以跨境进口和大宗商品交易为主的产业集群。
立足大连,面向全国,服务三农,以电子交易为核心,以农产品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为配套,以农业产业数字化为手段,创新业务模式,应用先进技术,建设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农产品交易中心,助力推动乡村振兴建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