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统计局8月25日发布的全国早稻生产数据显示,2017年全国早稻产量为3174万吨(635亿斤),比2016年减产103.7万吨(21亿斤),下降3.2%。早稻减产的一方面原因在于种植比较效益低。根据江西省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局对2017年对省内29个县(市、区)的258户调查户调查数据,调查户亩均净利润58.60元,同比减48.3%。成本利润率5.7%,同比降6.1个百分点,已连续第四年下降。在这一背景下,早籼稻主产区农户调整农业生产结构,“双改单”“水改旱”成为主要选择。
最低收购价调低影响农民种稻收入
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全面下调。2017年早籼稻、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每50公斤分别较2016年下调了3元、2元和5元,早籼稻已经连续两年下调,累计5元。粮食价格下行压力较大,进一步影响农民收入。根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体系对分布在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18159个农户调查,2017年上半年农户人均出售粮食收入312.4元,比2016年上半年同比减少6.7%,相较于2016年上半年比2015年上半年的降幅(15.5%),这一降幅略有收缩。这表明,包括稻谷最低收购价降低对农民收入的负面影响虽在递减,但还未能释放完毕。
此外,规模经营主体“毁约弃耕”现象在局部地区时有发生。种粮大户、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耕地面积较大,最低收购价下调导致他们的利润压缩。近两年,规模经营主体退租现象时有发生,与粮价下跌有直接关系。虽然当粮价下跌时,种粮大户根据市场条件变化,缩小经营规模,调整种植结构,是市场自动调节的一种表现。但是,如果政策缺乏足够的缓冲期,会造成规模经营主体预期不稳定。
“旱改水”成部分地区调结构的选择
前期玉米收储制度改革,为稻谷托市收购腾出了部分库容。当前需要关注的趋势是,高库存向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蔓延。根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体系对近1万个稻谷种植户的专项调查,2016年12月底,储存500公斤以上稻谷的农户,其平均存储比上年增加6.2%。托市政策导致市场主体主观能动性下降。
2016年取消玉米临储收购,改为“生产者补贴+市场化收购”,东北部分地区“旱改水”,种植井灌稻。根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体系2016年11月对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、内蒙古4个省(区、市)56个县(市、区)60个村3254个农户专项调查,稻谷仍然是收益最高的。因此,农户选择“旱改水”是可以理解的,应当在补贴与其他强农惠农政策方面做一些协调和平衡。
另一方面,根据《农产品成本收益汇编资料》数据计算,2015年我国稻谷种植亩均成本为1176.55元,折合2873.19美元/公顷。根据国际食物政策研究所的跨国比较研究,2014年柬埔寨每公顷水稻种植成本约为469美元,老挝约为463美元。以此计算,我国稻谷单位面积上成本为这些国家的6倍以上。但是,作为我国大米进口主要来源,这些国家的稻谷生产力并不比我国高。东南亚部分国家大米之所以能够大量出口我国,直接原因仍在于价差优势,而价差主要来自于单位生产成本,但是这一单位生产成本差异根源在于越南、柬埔寨、巴基斯坦等国家总体物价水平大幅低于我国。
政策调整和市场经营都应由数量导向向质量导向转变
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要将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增长统一起来。稻谷最低收购价要随生产成本、市场形势变化适当调整,给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稳定的预期。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建设,探索实施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收入保险等政策,保证农业生产经营收益。
去库存要继续探索“定向拍卖、定向销售、包干销售、错峰销售”的方式,要给农民充分的时间调整种植结构。另外,还要严格监管陈粮流向,坚决防止不宜存粮食进入口粮市场。
2004年以来,我国稻谷托市收购执行国标三等标准品,已不适应近十年消费升级的新形势,优质稻送至粮库无法保证优质优价。实际上,随着我国粮食收储政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,优质稻与常规稻的市场分化将会更为明显。
建议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、结合我国国情,把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由关注数量向兼顾质量转变。在继续实施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同时,针对托市收购稻谷的品质进行调整,引导农户优化稻谷生产结构,满足国内逐渐提质的口粮需求,同时更要打造特色稻米、创立品牌消费,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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